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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配二级单位纪检员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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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部门:

为加强学校纪检干部队伍建设,推进监督执纪工作向基层延伸,依据《上饶师范学院二级单位纪检员工作规定(试行)》,现就做好二级单位纪检员选配工作通知如下:

1.学校二级单位是指学校设置的正处级教学、科研、行政职能部门等内设机构。学校各二级单位配备1名纪检员。

2.纪检员应当具备政治素质好、工作能力强、公道正派、廉洁自律等条件做到忠诚、干净、担当。

3.纪检员原则上由本单位处级副职党员领导干部兼任。无处级副职党员领导干部的二级单位,纪检员可由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兼任。只有1名处级领导干部的二级单位,纪检员由该领导干部兼任。

独立设置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的二级单位,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的纪检员兼任本单位纪检员。如纪检员不是处级领导干部,支委应调整委员分工,纪检员必须由处级领导干部担任。

4.各二级单位要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本单位纪检员推荐人选,并将推荐名单2020年4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(加盖公章)报校纪委综合办公室李希娅老师(逸夫楼C区502室,电话8150819)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纪委综合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3月30日